一、申請資格:本校大學部學生修業三年級上學期結束後,前五學期學業成績名次排名在本班前二分之一且操行成績平均84分以上。
二、有意申請者請繳交於112年4月26日(三)下午5時前檢附相關文件及歷年成績單送至企管系辦公室B1115提出申請,逾時不候。
三、承辦人:蔡宜潔助理(分機2678)